光,始於觀察。
從空間、從生活,
和那些再尋常不過的時刻。
光被點亮,落地,
成為時間的一部分,
也成為陪伴。
方法論轉折點
1. 「創造光」到「讓光進入生活」
突發奇想在阿荔的花生裡點個小蠟燭,
這次,讓光變得「可被人親手點亮」,
不一定仰賴電力系統,
而是透過小小的火光完成。
簡化設計,將光的權力交還給使用者。
光不再是被建構的,而是被點燃的。
從「光的倫理」到「光的日常」的落實,
也是在敘事結構中完成的呼吸。
2. 「捨棄」
對空間的判斷,也是關係的界線。
拒絕餐燈的作品,不代表否定合作,
而是讓雙方在創作的張力裡找到更誠實的位置。
提出「凹洞放蠟燭」這個想法,
讓使用多了更多想像,
它同時回應了作品的情緒:
「光存在,也允許黑」
「生活性」
這次和阿荔的合作裡,
我學會讓光更靠近生活,
而「捨棄」讓作品變得更真實,
光與人之間也更接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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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ith
藝術家 李荔
攝影師 周二
空間設計 十穎設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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